关于召开“适应新常态、创新企业文化”研讨会
暨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2015工作年会的通知
中企文字[2015]第008号
全国各会员单位:
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拟于2015年11月上旬,在长沙召开“适应新常态、创新企业文化”研讨会暨2015工作年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会议主题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适应新常态,创新企业文化”为主题,研讨梳理新常态下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明年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任务;评选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开创企业文化建设的新局面;为企业进一步提质增效升级,实现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
二、关于会议内容
会议内容主要有7项:1、领导讲话。2、中宣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所、发改委经济研究所专家报告。3、知名企业家作创新企业文化的演讲。4、参观考察。5、专家讲座及对话。6、表彰企业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成果。7、促进会报告工作,提出下一步适应新常态推动企业文化创新的意见。
会议期间召开促进会五届二次理事会。
三、关于考核评先工作
考核评选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保证质量。为此,对会员单位企业文化建设的考核评价实行“三个挂钩”:一是要和单位的上级机关、同行业及社会的认可挂钩;二是同单位两个文明建设和生产经营的最终结果挂钩;三是个人评先与单位评先挂钩。
(一)、评选表彰的条件:
1、“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基地”。一般从企业文化建设优秀档次企业中产生,自我考核达标后随时申报,促进会按标准、按程序考核,择机挂牌,年会表彰。为了进一步鼓励会员单位在企业文化建设上探索创新,增强示范基地对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引领的针对性,对企业文化建设总体达到示范基地标准,某一单项企业文化建设更突出,且全国或同行业领先,对其它企业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单位,比如安全文化、质量文化、品牌文化、管理文化、创新文化、法治文化、诚信文化、科技文化、廉洁文化、生态文化、和谐文化、服务文化、营销文化等等,授予单项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称号(示范基地考核办法附后)。
2、“企业文化创新优秀单位”。一是单位生产经营及整体工作处于本地区或同行业先进水平,五年内有省部级及以上、反映单位主要工作的荣誉称号,或者连续三年有地市局级反映单位主要工作的荣誉称号。二是在适应经济新常态,创新企业文化,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方面,有突出成绩和新鲜经验。三是无较大的负面问题和不良反映。
3、“企业文化创新先进单位”。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单位生产经营、安全质量、和谐稳定等整体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无较大的负面问题和不良反映。
4、评选为“示范基地”(含单项示范基地)单位的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可荣获“企业文化创新突出贡献人物”称号,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为“企业文化创新突出贡献工作者”;评选为“优秀单位”的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可荣获“企业文化创新优秀管理者”称号,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为“企业文化创新优秀工作者”;评选为“先进单位”的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可荣获“企业文化创新先进管理者”称号,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为“企业文化创新先进工作者”。
5、“企业文化创新优秀成果”。对会员单位及其员工在企业文化创新的理论研究或实践探索中,撰写的工作经验、论文、调查报告、案例、文化手册等,可参评“企业文化创新优秀成果”。论文、工作经验、调查报告,要求紧扣中心,突出主题,实事求是,鲜活有效,逻辑严密,文字简练。优秀案例要求真实生动,完整深刻,充分反映本单位企业文化创新的过程和效果。文化手册要求系统准确,精炼美观,富于特色(优秀成果去年已参评并获奖的,今年不再表彰)。为了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形成与新常态相适应的企业发展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在广大会员单位(包括特邀专家、特约研究员)中开展“新常态、新理念”征文活动。征文要求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联系实际。征文与“企业文化创新优秀成果”一并评选表彰。
(二)、评先表彰的程序:
除“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的考核评选另有规定外,其它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的评选表彰程序,分为六个步骤:即单位申报;部门把关;专家评审;会议确定;网上公示;大会表彰。
1、各会员单位要认真总结一年来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按评先奖项的条件进行衡量,分别确定集体的、个人的和成果类申报项目,按要求认真准备材料,真实准确地提供资料,填写有关表报,按规定时间要求上报。非会员可在办理入会手续同时申报评先材料。
2、本会有关部门对会员单位的评先工作,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对参评的奖项和条件、材料和要求、上报时间和方式等,都要向单位交代清楚;单位上报后,部门负责人要一项一项的细致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尽快让单位修改、补充、完善,切实尽到把关责任。
3、促进会组成专家评审组,提前统一思想,明确评判标准,使用统一评审表格,认真负责的评审并签署意见。
4、对各类评先表彰项目,促进会集体研究确定后,在网上进行公示,进一步听取反映、征求意见,最后在年会上表彰。
四、会务及要求:
1、各会员单位接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参会的准备工作。请各理事单位务必与会,理事如确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具体会议报到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对今年的考核评先工作,各会员单位要严格掌握条件,实事求是选择奖项,并请于9月30日前将各种申报材料报本会办公室。单位申报材料必须包括详尽的成绩、经验和做法,内容不详、不实、不突出的将影响考核。领导和工作人员个人申报评先,一个单位一般不超过四人,材料可简明扼要。
3、筹备好工作年会,是促进会近期的重点工作。为开一个有质量、效果好、针对性强的年会,我们诚恳希望各会员单位要把本单位在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出现的新问题提出来,把对本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对开好这次年会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来,一并填写在后面附表上传促进会办公室。
4、本次年会考核评先所需报送的文字材料(含附表),均采用电子邮件传送。参评优秀成果为文字的,可报电子版;成果为书刊型,邮寄三份原件。
5、自2014年起改为每年上半年缴纳会费,未缴纳会费的会议期间需缴纳会费4800元/单位。
对参加会议人员每人收1200元会务费,费用包括食宿、学习资料、考察和必要会务支出等。会议统一安排食宿,有需要单间或套间者需提前预定,另外加收相应费用。
收款单位: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
开户行:工商行北京朝阳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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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汇款请注明汇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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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