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下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杜家毫主持召开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省改革试点有关工作。杜家毫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准对标、压实责任、通力协作,确保圆满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
省领导傅奎、王少峰、韩永文,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出席。
杜家毫指出,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对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落实改革试点任务,对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于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探索走出一条跳出“历史周期率”的长期执政之路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也是与地方人大换届工作紧密衔接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圆满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杜家毫强调,要坚持精准对标,逐条对照中央办公厅印发的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要求,全面把握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充分借鉴北京、山西、浙江开展改革试点的有关经验做法,紧密结合湖南实际,确保如期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要集中力量抓好转隶,严把转隶人员的政治关、廉洁关,做好过渡期工作衔接。要突出问题导向,使改革试点真正成为解决问题、积累经验、推进制度创新的过程。
杜家毫强调,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改革试点工作全过程。各级党委要切实扛起首责、主责,省委对全省改革试点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亲力亲为,当好“施工队长”;试点地区纪委要在党委领导下,担负起组织实施的责任,做好机构、人员和职能划转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实现无缝对接,形成强大合力,做到改革试点与反腐、反贪、反渎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坚决把党中央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强化保障措施,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坚持正确舆论宣传,严格各项纪律要求,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贺佳 周帙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