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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湖南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职宣誓暨初任培训会议召开

发表时间:2021-11-18 17:15:54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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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湖南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职宣誓暨初任培训会议召开

湖南省企业文化促进会谢建军连任人民监督员

本网讯(张小可)11月18日,第二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职宣誓暨初任培训会在长沙召开。湖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范运田,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雷丰超,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国雄,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省人民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鸿出席会议。

会上,雷丰超宣读了《湖南省司法厅关于任命第二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决定》,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副会长、湖南省企业文化促进会执行会长、长沙市湘潭商会会长谢建军等98人荣任第二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会上颁发了人民监督员证书,在铮铮誓词下,98名人民监督员庄严宣誓就任。

范运田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当前尤其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好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助推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权威和公信力。要提升履职能力。要抓紧提升、不断夯实履职所必需的法治素养,熟悉检察业务知识。广泛开展学习交流,充分发挥“以老带新”作用,突出实战、实用、实效,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所必需的素质和能力。发扬斗争精神,切实做到忠诚履职、依法履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为促进检察权规范运行、助推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提升注入正能量。要严格修身自律。要胸怀公平正义,摆正位置、严格守法、廉洁履职,依法、依规、依纪监督。把握好监督工作的重点和尺度,做到“监督不插手、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树立人民监督员的良好社会形象,做到让群众信服,让人民满意。要强化保障支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加大保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培训力度,完善动态调整和考核奖惩机制,做好信息化、培训和经费等履职保障工作。

印仕柏指出,检察机关将以更高站位自觉接受监督,将以更实的措施切实保障监督,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希望人民监督员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建言献策,助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谢建军在会后表示,司法是一个国家文明的标志,司法制度是国家法治的基本载体,监督是司法制度的重要元素。人民监督员是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者,作为人民监督员,我们要依法履职,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忠诚履职、依法履职,切实促进人民检察院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珍惜荣誉,认真履职,不辱使命,尽心尽力地当好人民监督员,为推进司法改革、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后,省司法厅、省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就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人民监督员制度与检察工作、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等进行专题培训。

据悉,自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以来,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等各项制度,开发应用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率先在全国出台《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2016年至今,省市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和活动共2205次、参加人数达5371人,有效助推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第二届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和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全体人员,各市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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